释义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如下:1、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2、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3、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4、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5、加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建立土地储备资金财务会计核算制度。6、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7、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了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