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车上货物怎么办 |
释义 | 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办理。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是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一经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即变为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的前提是行政争议事实的存在和作为行政相对人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根据对行政争议进行处理的机关的不同,行政案件可分为以下两类:(1)行政机关自行处理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向该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定机构提出申诉或控告,上述机关受理并予以解决的行政案件。(2)行政诉讼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的行政案件。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机关自行处理的行政案件,还可依法由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和裁定。 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范文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一般包括大宗物资的运输合同和零星货物运输合同两种。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货物名称;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货物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违约责任;特殊条款。 三、出了事故报警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事后报警的处理方式为:如果存在人员受伤,应当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及时联系投保的保险公司。随后撤离至安全地带,等候交警到达现场。交警到场后,配合调查。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处理损害赔偿的事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对于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公安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 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调换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案财物的保管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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