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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抵押物清偿后剩余债务如何追偿?
释义
    1、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方式包括折价、拍卖或变卖,如果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则超出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应该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未能行使则可能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将失去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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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