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能否自主选择离婚 |
释义 |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不是。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精神病人离婚需满足哪些条件? 精神病人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精神病人应当被确诊为精神疾病,且该疾病对其行为能力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其次,离婚申请必须经过法院审理,法院将根据精神病人的具体情况、疾病的性质以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来做出决定。此外,精神病人的配偶也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维持,或者存在严重的身心伤害。最后,离婚程序中可能需要指定专业医生进行鉴定,以确保精神病人的疾病确实影响了婚姻关系。总之,精神病人离婚的条件是一个复杂而严格的过程,需要充分考虑到精神病人的权益和婚姻关系的实际情况。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情况下,若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此外,如果存在重婚、家庭暴力、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也应准予离婚。对于一方被宣告失踪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并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同样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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