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能司法鉴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因工受伤后不能委托司法鉴定能鉴定工伤,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的适用范围不一样,鉴定标准也不一样。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而司法伤残鉴鉴定采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一、面部伤疤鉴定标准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身体部位鉴定伤残的标准不同,同一身体部位损伤承担不同鉴定标准也不同。如果属于工伤,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具体结果要以鉴定结果为准,可以参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不属于工伤,面部疤痕影响正常生活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去司法鉴定中心申请进行鉴定,具体结果要以鉴定结果为准,可以参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食指末端骨折能评级吗? 按照工伤标准,是能够得上伤残的,就是说至少是十级伤残。其次,按工伤标准的意思就是说,是和单位是有正规合同的,去工伤部门申请,才能用这个标准的。再次,如果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走司法途径,各地用的标准是不一样的,看当地的情况,不用这个标准就够不上级别的,还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共同委托鉴定机构,可以协商用这个标准来评定,对你比较有利一些。 骨折需要司法鉴定吗 骨折进行法医鉴定,一般伤情稳定就做就可以,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1、鉴定时机 2、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3、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如果涉及伤害鉴定,同上需要等到伤愈后才能鉴定。根据伤的位置和程度不同,这个时间大约需要三到六个月。鉴定开始后,很短的时间内就能拿到鉴定结果,比如三五天。 三、伤残评定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13.《职业卫生与职业病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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