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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有哪些
释义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一)股东解散公司的决议通过;
    (二)成立清算组;
    (三)清算组负责人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四)制定清算方案,通过后执行方案;
    (五)清算结束后注销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时候是否用实缴出资
    目前我国股东出资实行的是认缴出资,而公司清算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所以公司清算后,股东要履行出资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针对破产这一问题,首先我们要区分日常用语破产和法律上破产。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把企业陷入困难,无法继续经营这一情况均称为破产。而法律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先针对这两种情况分别谈一下债务处理问题。第一,如果企业在陷入经营困难期间决定解散公司,企业债务由企业现有的资产偿还,如果股东未足额出资的,则涉及股东在未出资金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第二,法定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的所有资产,追偿公司的债权,追缴注册资本的出资等。公司债务则由破产财产中进行偿还,各债权人按照破产的程序申报债权,经核实债权后,按照债权的多少按比例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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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3: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