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宅房合同没签可以退房吗 |
释义 | 没签租房合同可以退,但是构成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口头的形式,一经成立并生效。只要房屋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且实际履行,就表示双方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是受合同的权利义务约束的,一方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一、合同违约定金是双倍返还吗 要具体看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双方约定了对方违约不退定金那么可以不退,如果收方违约了,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的。具体还要看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 1、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根据平等原则,应当双倍反还定金。 3、双方都有违约责任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1、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而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3、作用的阶段不同。 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而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4、责任形式不同。 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而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所谓的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 5、赔偿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范围只限于信赖利益损失,所谓的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足以使另一方对其产生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后因对方违反诚信原则使该费用不能得到补偿。且仅限于直接损失,而不包括间接损失。而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不仅包括现有财产直接损失,而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三、只交了首付没签合同可以退首付吗 1、首付已付,但是未签订正式合同时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则可以退,不同意,则大概率时不能退的。 2、此问题争议的焦点在于未签订购房合同是否就可以无条件退回所付的款项。 3、很多购房者对于合同关系存在误解。其实,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等于合同关系未成立。因为合同形式包含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一旦合同关系成立,就不能随意毁约。 4、一般情况下,虽然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但是在付首付之前都会签订一些定金合同、认购协议书等前期协议,如果与开发商事先签订了定金合同,如果其中对双方的违约事宜作出了约定,那么,购房者要反悔、与开发商又无法协商免责的话,需按照定金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定金合同未对违约事宜作出约定的,购房者单方面要解除合同的,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购房者可能将面临违约责任,甚至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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