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抽逃出资。股东退股的方式有:股权转让、减资、公司回购和清算。股权转让是最常见的方式,清算方式很少使用。股东退股需要遵守相关程序和法律要求。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当股东退股时,一般不会直接退还资金。股东退股的方式包括: 1、股权转让。这是很多公司常采取的方式,因为相对简单方便。 2、减资方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履行一定的表决程序和议事程序,同时还要进行公告和通知债权人。 3、公司回购方式。在达到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但应注意回购的法定情节。 4、清算方式。这种方式通过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实现,但很少被使用,除非公司确实无法正常经营。《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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