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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无效会在哪里宣告
释义
    婚姻无效只能向法院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无此权力。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申请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人民法院应当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申请人只能就婚姻效力提出请求。人民法院不处理当事人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法律分析
    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现无权力。确属无效婚姻的申请人申请撤诉不予准许。一旦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无效婚姻是指已经办理结婚登记,除胁迫婚姻以外的其他欠缺结婚之实质要件的婚姻。其无效事由有以下法定情形:
    1. 重婚;
    2. 有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 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效婚姻宣告的程序如下:
    1. 申请: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此,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申请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
    2. 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3. 利害关系申请人申请婚姻无效的,其只能就婚姻效力提出请求,而无权要求处理当事人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婚姻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了主张,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如果婚姻当事人不提出,可以另行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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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2: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