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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女方是否要退彩礼
释义
    结婚前未登记、登记后未共同生活、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三种情况下可以退彩礼。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最低生活水平。符合以下情况的人可以退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答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可以要回来;
    (二)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为一方在婚前付了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程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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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