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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给一方?
释义
    本文讲述了如果房贷尚未偿还,房主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离婚后,分配房屋给其中一方的可以通过提前还贷或变更贷款人两种途径实现房屋过户。过户的办理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查资料、评估房产、缴纳税费、核发过户单和领取证书。
    法律分析
    如果房贷尚未偿还,房主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一、离婚后,分配房屋给其中一方的,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实现房屋过户: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二、房屋过户的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审查资料:当双方当事人提交资料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评估房产: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双方当事人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缴纳税费:房屋过户会产生一定的交易税费,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前往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5、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核发过户单给当事人。
    6、领取证书: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结语
    房屋过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房贷尚未偿还等。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房主可以采取提前还贷或变更贷款人等途径实现房屋过户。办理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查资料、评估房产、缴纳税费、核发过户单和领取证书等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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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