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病假都需要什么证明? |
释义 | 劳动者自身原因,向单位请病假,应该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要有主治医生的签字,医院的盖章。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此外,还要给员工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动者自身原因,向单位请病假,应该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要有主治医生的签字,医院的盖章。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此外,还要给员工工资。 一、请病假都需要什么证明? 病假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 2、请假条或者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请病假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员工请病假,虽然单位有批假权。但是,劳动者患病,也有休假权,如果员工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病假条、病历和就诊发票的,用人单位不批准违法法律公平原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确实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关于病假问题,《劳动法》有着严格的刚性规定。首先,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员工享有法定的病休权利,该权利的行使无须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关于员工病假未获批准以旷工论处类的规章制度因而是无效的。基于单位享有的劳动用工管理权和对于员工上岗出勤的知情权,员工应履行必要的病假手续以告知单位安排代岗人员,同时注意保存医疗证明和门诊记录单等证据。 在员工病休期限方面,《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了给出了医疗期的概念,单位不得解除法定医疗期间的劳动合同。该规章以社会工龄和单位工龄为标准给予了员工3到24个月的医疗期。这就意味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哪怕是上班仅一天的员工,也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单位关于员工一个月病假不得超过10天类的规定是违法的。 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病假一定需要医院证明。但在实际中,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向单位领导请病假,领导不同意,员工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法律上赋予了劳动者请病假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剥夺。关于请病假的时间,虽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有大致的范围。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该内容由 孙晋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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