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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的区别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执法主体不同:综合执法的执法主体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执法的执法主体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范围不同:综合执法的执法范围为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等各方面。市场监管执法的执法范围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等各方面。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其他有关人员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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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