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还要离婚证吗 |
释义 |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用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如果想再婚,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如果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自己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加盖法院公章后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一、隐瞒精神分裂症起诉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可以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后再起诉离婚证吗? 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负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 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在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夫妻双方就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了。 二、离婚手续在哪里办,需要什么资料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3、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就可以当离婚证用(判决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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