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员工工伤怎么处理 |
释义 | 临时工工伤的处理方法和正式职工是一样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待遇都是一样的,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只要符合相关条例中的清醒,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和保险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等。 一、临时工受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吗? 临时工受伤雇用公司需要赔偿医疗费用。临时工没有签订合同,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二、上海工伤事故赔偿是什么 上海工伤事故赔偿的申请是需要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后的30天时间之内提出工伤的认定申请,然后获得赔偿。 第一,劳动者工作时,应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是劳动者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主要社会关系之一,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实际劳动中不一定只产生劳动关系,除了劳动关系外还会产生其他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即雇佣关系和承揽合同关系,这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会产生相应的三种不同的法律后果与责任。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所以其保护具有倾向性,只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才受劳动法保护。而对于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保护则不具有这种立法价值倾向。所以,为了实现法律对劳动者权利的特殊维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享受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 从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角度来讲,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才能使伤者切实根据法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事故索赔的基本法律规范,而《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针对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条例在对工伤的认定情形作出规定时也是应用了“职工”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样来讲,要想得到法律的倾向性保护首先应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二,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 为切实实现劳动者的工伤救济权,《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也是工伤保险赔偿必经之路,只有对职工伤害性质予以依法认定之后,才可能出现“工伤”赔偿问题。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申请对工伤性质予以确认的行政行为,工伤认定权归属于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行政部门才具有工伤性质的决定权,没有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其他机关无权依工伤待遇予以处理。所以,劳动者在遭遇事故伤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索赔,任何违反程序的行为都会给自己的索赔带来障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进行,超过认定期限将丧失依法予以认定的机会,所以,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索赔,特别注意程序中的时限性规定,这是权利获得法律保障所必须的。 三、劳动者如何办工伤认定决定书 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 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未到达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等级的,一般没赔偿,但医疗费用及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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