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贿罪的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
释义
    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客体的复杂性是由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法内涵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所决定的;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认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二、普通人财产来源不明是怎么定罪的
    普通人财产来源不明定罪如下: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罚。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四要件,缺一不可: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3)为他人谋取利益:该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该利益是否已谋取到,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数额较大:是指接受贿赂即财物的数额较大。接受了数额较大的贿赂,则构成该罪的既遂。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构成该罪。
    3、主体要件。
    特殊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三、德州行贿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构成要件如下:(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的故意。(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行贿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或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20: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