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当事人提出离职后,还要找领导签字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和工作核实等事项,最后等用人单位做出离职决定。当事人在离职前,依旧工作都安排好。 一、辞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被离职,写不写辞职通知书已经不重要了,但离职告别信一定要写!但在写法,有四大禁忌需要注意: 一忌,否认或粉饰被炒的事实。就此看来,杨致远的离职信绝对算得上体面,他毫不避讳自己被卸任的事实,只是措词婉转董事会成员和我已经达成协议 二忌,被负面情绪所劫持。即使和上司、同事闹得很不愉快,也没有必要在告别信中发泄,或诉说雇主或上司的种种不是——不要幼稚地以为这会博得他人的同情和相助。建议你仔细阅读杨致远的离职信,信中没有一句是描述他和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分歧。 三忌,吹嘘自己的功绩或成就。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既然是不得不走,赞歌唱得再高也难以挽回离开的决定,此时低调是必须的。浏览杨致远的离职信,你可以发现他在回顾18个月来的工作成果时,用的是我们而非我。 四忌,绝情冷血,不懂人情世故。很多时候我们没有选择,圈子是小的,最终还得在同一个行业内打江山,因此,不要吝啬你的感谢之情,再不愉快也可以道别说再见。 二、事业单位人员辞职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很多,一般是事业单位员工提出辞职而单位不同意,员工单方离职,单位留置人事档案。我国现实条件下员工没有人事档案,其可选择的工作范围受到很大限制,无法进入国际大企业工作,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无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也无法办理出国的相关手续,员工非常苦恼。此类人事档案与员工分离的现象非常之多以致也成为社会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两部分,其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其辞职条件、辞职程序和辞职纠纷的解决均适用《劳动法》及调整劳动关系的行政法规。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比如学校的教师、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其辞职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 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从收到辞职申请起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证明书,并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移交、接转手续,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但是以下四类人员辞职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是不能辞职的: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且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适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争议双方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所在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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