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有精神病女方可以起诉离婚,精神病人要区分情况,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离婚同正常健康人离婚程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并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 而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不应该剥夺他们的诉讼权利,在其清醒时,应保障其处理自己婚姻事务的权利。 一、对方有精神病,并且她还要求离婚,那财产怎么分 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 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的秩序。 二、有精神病史能公证遗嘱吗 有精神病史的自然人一般不可以立公证遗嘱,但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意识正常的时候可以立公证遗嘱,精神病已治愈的自然人也可立公证遗嘱。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所以一旦精神病人因为疾病失去行为能力,其所立的公证遗嘱就依法无效,其继承人也就不能通过有效遗嘱合法继承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