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若结婚证丢失,应去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或者要求开具具有婚姻关系的证明)。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5、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例如:房屋产权证、车辆证明、银行存款),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6、其他相关证据此外,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第一次起诉时的判决生效单。 一、怎么去申请离婚呢 起诉离婚的手续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7、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