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一、失信人员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父母是失信人员对孩子的影响就是不可以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