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后驾驶证暂扣,考试合格后可以直接拿回驾驶证 |
释义 | 酒后驾车驾驶证暂扣后,没有吊销驾驶证的,在指定期限内将违章办理,并交清罚款,六个月后交管局领取,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则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领取方式: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到交警大队报名参加学习和预约考试,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暂扣拿回流程 一、在指定期限内将违章办理,并交清罚款。二、在指定期限内凭交管部门的教育通知书,带上身份证和驾驶证暂扣证明到车管所登记,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驾驶课程以及考试。考试通过以后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三、凭满分教育通知书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并领取科目一考试证。四、参加科目一考试。五、科目一考试及格以后,凭及格通知书领驾驶证。 驾驶证考试合格是多少分 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酒后驾驶证被吊销,可以重新考试吗? 酒驾吊销驾照后,只能在五年后重新参加科目考试,并考过科目考试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驾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照的,五年才可以考,而酒驾被吊销的,也同样是五年才可以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暂扣驾驶证六个月,一年以后去考试可以吗? 一、酒驾暂扣驾驶证是6个月后参加考试可以吗1、酒驾暂扣驾驶证是6个月后参加考试可不可以,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暂扣期为六个月,可以6个月后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可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2)如果是再次因酒驾被抓的那么就会被处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并且处罚2000元罚款,还要处10天以下的拘留,6个月后不可以参加考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二、扣留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扣留驾驶证的情形如下: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酒驾后怎么拿回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到2000,扣12分。驾驶人应当先凭交警出具的驾驶证暂扣证明处理交通违章,然后再凭证明在15天内到车辆管理所接受理论学习,然后参加理论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然后在暂扣期过后凭证考试合格的证明领取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