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对经济合同管理和公私财产所有权的维护是复杂客体。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经济诈骗。个人或单位都可能成为主体,而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法律分析 包括四个方面: 1. 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以及公私财产所有权; 2. 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表现为客观方面; 3. 主体可以是个人或单位; 4.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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