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复印好原件后,要在复印件上盖上公章。比如各种证件照,合同,以及文件,档案资料等承载特定效力的文件,在提供原件有困难的情况下,都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确认公章确认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 第七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