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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办?
释义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再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假释考验期是对假释犯行为及诚实度的考验,考验合格可以在考验期满宣告刑罚执行完毕,省去部分在监狱度过的时间,但是一旦不悔改犯新罪,或者不诚实被发现漏罪,则假释会被剥夺,并不计入刑期,而且还会按照相关规则进行数罪并罚。
    一、减刑与假释在法律上哪里不一样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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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3: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