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二次婚姻注册所需证件和手续 |
| 释义 | 二婚登记的证件和手续包括: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近期免冠合影照片,离婚证或判决书(适用于二婚)。在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需要双方亲自到场递交材料。审核身份证和户口本,确认双方自愿,并交纳登记费。完成登记后,领取结婚证书,正式确认夫妻关系。国外离婚证件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本国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法律分析 一、二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在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均可。以现在的婚姻登记办法,在一方户口所在的那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 (一)申请 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二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 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 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五)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时如果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办理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时如果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结语 根据现行的婚姻登记办法,进行二婚登记需要准备一些证件和手续。双方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同时,二婚的申请者还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递交上述手续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并询问双方是否自愿,然后交纳登记费并填写声明书。完成登记手续后,双方将获得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对于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时在国外办理的离婚证件,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而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无需经过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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