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就是结案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并不代表就是结案了。当事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因此并不是就结案了。但是要在收到责任书后的3天内提出申请复核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能改变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能更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核。上一级交管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认定书作出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认定,程序错误可在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基础上更改。 二、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多长 当我们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材料。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一定要提出,否则这个复核就无法受理了。节假日是不计算在这三日内的。举个例子,比如您是在2018年11月15日领取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您就必须在2018年11月20日之前提交复核材料。 三、发生交通事故过三日还没有复核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5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同时,第71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因此,如果当事人逾期提出复核申请,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不予受理该申请。如果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问题,即使过了三日,当事人还是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判断双方责任承担的重要证据,如果有足够证据推翻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责任划分认定的话,人民法院也是可以不采纳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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