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