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划分 (一)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 (二)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时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赔偿的;延付或拒绝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三)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四):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二、劳动争议诉讼时效难保劳动者权益 许多职工在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出现这种情况:当职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诉时,被告知已超过60天仲裁申请期限,不予受理,继而起诉到法院,又被法院依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予以驳回,致使这些职工诉讼无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