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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玩忽职守罪重大损失标准
释义
    玩忽职守罪造成重大损失的立案标准应当是: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等。
    玩忽职守罪的主要特征有:
    1、其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
    2、该罪在主观上,主要是出于行为人在岗位上的过失,例如对自己盲目自信、疏忽大意、擅离职守等。
    3、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不能正确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
    综上所述,玩忽职守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玩忽职守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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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