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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行为有哪些
释义
    1、罪体
    (1)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主体是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
    (2)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行为违反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至于具体行为,刑法并未明文列举。因此,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本罪的具体行为。
    (3)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客体是传染病菌种、毒种。
    (4)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结果是造成传染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这里的扩散,是指传染病菌种、毒种离开保藏、实验、运输的容器,进入其他范围,在一定区域内传播。后果严重,是指造成不特定多数的人体、动植物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损伤。
    2、罪责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综合上面所说的
    一、犯了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既遂如何处罚
    1、犯了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处罚:1、构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三十一条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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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