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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买卖房子能占有改定吗?
释义
    买卖房子不能占有改定,占有改定适用动产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一、占有改定的公示要件
    占有改定的公示要件如下:
    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出卖人既可以获得卖价,又可以获得使用该物的权利;而买受人既可以获得物的所有权,又可以获得租金。同时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将法律关系简化,确定为占有改定制度。可见,受让人之所以同意以占有改定方式受让该动产,在于能使让与人继续直接占有、使用该物;如让与人以占有改定方式继续间接占有,则此目的难以实现,只能成立指示交付。
    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此处的特定契约并非订立单纯的无法律关系存在的间接占有契约,而是达成租赁、借用、保管、让与担保等特定法律关系的合意,否则,抽象的改定不能使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故不能使其取得所有权。特定契约标志着占有媒介关系的产生,让与人正是基于特定契约才得以继续占有已经出让的动产。就占有改定的效力而言,它虽然作为观念交付的一种,但仍是交付方式之一,应产生与直接交付相同的效果,标明物权的移转。
    二、合同动产交付怎么履行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四种方式:分别是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2、按照物权的一般学理,交付具有对于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效力,此称为交付的形成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变动规则
    1、不动产物权变更实行登记主义原则;动产物权变更实行交付主义原则。
    2、如果是房屋等不动产,不但需要签订买卖合同,还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样物权才转移;动产如桌子,只要当事人付了签,卖货人把桌子给了买的人,物权就变动了。
    3、不动产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登记手续;动产只需把动产交给对方就可以了,对动产交付在立法上采取的是交付要件主义,即以移转占有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移转占有前,物权的变动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又分为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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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7: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