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房产证上明确产权私有能否买卖 房屋是私人有,没有不得转让的情形,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等,可以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实践中,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般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买家:房屋产权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2、卖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或购房时间证明、房屋产权证。 注意: 1、房屋被出租,卖方家要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材料。 2、委托代理人办理,受托的人除了准备上述的证件外,还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等资料。 并且,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交接虽然不必要准备那么多证件,但要确定电表具体情况以及办理煤气、电视过户,还要将水表账单、电话宽带费用、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用等进行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