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权益包括什么? |
释义 | 公司股东权益包括分红权、表决权、决策权、知情权、处分权等。表决权一般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而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持有表决权且出席的股东通过。决策权则体现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中,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工作。 法律分析 公司股东权益包括:分红权、表决权、决策权、知情权、处分权等。且前述的表决权一般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而关于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一般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持有表决权,且出席的股东下上通过。 拓展延伸 股东的哪些权利需要过半数同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等。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需要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一些重要的决议。 具体来说,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另外,《公司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除应当由股东大会以全体股东的过半数通过的外,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因此,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需要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一些重要的决议。这是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公司正常运营的必要程序。 结语 以上内容阐述了公司股东的权益包括分红权、表决权、决策权、知情权、处分权等。表决权一般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而关于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一般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持有表决权,且出席的股东通过。这些规定充分保护了股东的权益,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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