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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案后多久分到法官
释义
    

法律主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必须要在多长时间之内分配法官。
    立案的时间为七日。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
    法院若是确定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的,应当在确定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后的三天之内,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也是开庭前三天通知诉讼参与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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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4: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