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异地办理 |
释义 | 1、身份证丢失,在异地主要是补办临时身份证。只有已经开通了异地办证的省市自治区,才能在本省公安厅驻异地办事处进行正式身份证的补办。 2、在异地派出所、公安分局,提供自己所能提供的所有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介绍信、工作证等,最好能够记得自己身份证的号码。有身份证的扫描件、手机照片,和驾驶证(号码与身份证一致)更佳。派出所工作人员就能在公安信息网上快速查到个人的户籍信息。:记忆身份证的小巧门:只需记住最后四位即可。因为前六位是地址码,有地址就能查询到,中间8位是出生年月日,谁也不会忘记。只有后四位才是关键,必需记住。 3、补办临时身份证当场可取,有效期三个月,收费10元。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4、自己所在省市自治区是否开办了异地办证,可以到本省市自治区公安信息网上查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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