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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正在审理的诉讼要继续吗
释义
    破产申请后中止,管理人接管后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风险提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措施还需要执行吗
    不需要,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风险提示:解除保全措施,意味着在债务人财产上施加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决定失去效力,该财产的法律属性恢复到保全措施实施以前的状态。管理人有权接管该财产并将其纳入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还可以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吗
    不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风险提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程序开始,债权人的债权成为破产债权,所有破产债权都必须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清偿时同一顺序的债权人,按债权数额的比例分配,目的在于使债权人获得平等的清偿。
    破产申请受理后,还可以清偿个别债务吗?
    不可以。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2、若债务人仍然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其清偿行为无效,债务人已经清偿的财产,管理人有权主张返还。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或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恶意对个别债权人提供优惠性清偿,法院除裁定清偿行为无效、追回债务人财产外,还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申请破产要多久受理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破产申请受理后是否可以撤回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破产申请,如果法院受理后的,是不能撤销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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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0: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