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支持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情形有哪一些 |
释义 | 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情形及诉讼时效:1.转移所有权或已出售给购房者;2.公益建筑工程;3.承包人放弃优先权;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包括利息,按约定或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分析 一、不予支持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情形有哪一些 不予支持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情形如下: 1.建设工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或已被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转移的; 2.建设工程已经出售给交纳了全部或者大部份购房款的消费者的; 3.标的物为不宜折价、拍卖的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办公楼、道路、桥梁等公益建筑工程的; 4.承包人放弃优先权承诺有效。 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是怎么算的 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工程款有限受偿权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包括利息吗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优先范围包括利息部分。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结语 工程优先受偿权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建筑所有权已转移或法院确认转移;2.工程已售予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消费者;3.涉及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办公楼、道路、桥梁等公益建筑工程;4.承包人放弃优先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6个月,自工程竣工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日起计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包括利息,按约定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