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形: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以及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决定变更的等。 一、提前解除合同是违约吗 提前解除合同不一定属于违约行为,在合同到期前解除合同,需要符合一定的情况,如果没有可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擅自不履行合同的,可能会构成违约。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约定的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在合同到期前发生;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构成根本违约; 7、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8、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合法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9、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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