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应该怎样认定?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为个人婚前财产; 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人婚前财产; 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