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双方协议离婚程序的规定 |
释义 | 对双方协议离婚程序的规定: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4.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一、与台湾人涉外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涉外协议离婚程序:通过涉外协议申请离婚的,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双方应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亲笔签名或用手指打印;双方当面在婚姻登记处签订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一方,应当通知其领取离婚证;申请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领取离婚证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一方携带或者委托他人办理。 二、退伍军人如何离婚 退伍军人与普通人离婚程序一致。 协议离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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