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是否应对员工上班期间开车撞人事件承担相应责任? |
释义 | 员工上班期间开车撞人,公司一般不负责,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在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方造成伤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第三方追偿,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责任。对于安全事故造成的伤害,发包人或分包人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在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但若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或有特定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追偿。 法律分析 一、员工上班期间开车撞人公司负责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上班期间开车撞人的,一般不属于职务行为,公司是不用承担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上班期间开车撞人一般不属于职务行为,公司无需承担责任,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雇主只有在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时才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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