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多久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
释义 | 根据正当理由,有权主张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8岁以上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 法律分析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以随时主张变更抚养权。 拓展延伸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修改子女抚养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修改子女抚养权。具体时间要视情况而定,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等待期。根据个案不同,等待期可能是几个月或更长时间。在此期间,双方应按照原调解书的约定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有变动的情况,例如子女的生活环境、父母的工作情况等发生了实质性改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修改子女抚养权。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作出相应的决定。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考虑申请修改子女抚养权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修改子女抚养权。根据个案不同,等待期可能是几个月或更长时间。建议当事人在考虑申请修改子女抚养权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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