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如何规定招摇撞骗罪既遂量刑标准 |
释义 | 一、刑法中如何规定招摇撞骗罪既遂量刑标准 1、招摇撞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时,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招摇撞骗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权威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2、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不同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权威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招摇撞骗罪是一个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罪状很简单,即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显然,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行为,不是招摇撞骗罪的全部。行为人还需要到处宣扬自己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主观上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按照刑法教科书的定义,谋取非法利益既包括骗取钱财,也包括骗取荣誉称号、政治待遇、职位、学位、经济待遇、城市户口等。当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财物,即可存在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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