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进行赡养义务仍然可以享受继承权的。但如果不尽赡养义务的,在分割遗产时,那可以适当的少分,如果不赡养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以不分遗产。如果因不尽赡养义务而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之一,则该继承人不能享有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