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违法解除合同则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金。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法律分析 如果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致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拓展延伸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后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后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本人在单位工作年限×1个月工资。其中,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最后一个工作月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本人在单位工作年限指的是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不包括非正常中断的时间。根据这个公式,劳动者可以得出终止劳动合同后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受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影响,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计算结果。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可能会受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影响,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计算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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