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怎么样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1、违法运用资金罪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为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要件即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判处如下: 1、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