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主旨是,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意味着在判决后的三年内不再犯罪,原判的徒刑将不执行。如果在这三年内再犯罪,将与新罪合并处罚。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给予改过自新机会的制度。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不适用于累犯。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判决确定之日计算,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附加刑不受缓刑影响。 法律分析 一、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什么意思 1、通俗来讲,就是在判决后的三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年徒刑就不用执行,如果在这三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是给予犯罪分子一个缓刑的考验期,给予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4、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5、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6、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7、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结语 缓刑是指对犯罪分子在一定考验期内进行观察和考察,如果在此期间内未再犯罪,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然而,如果在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将会合并处罚。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犯罪情节较轻微、悔罪表现良好。累犯和被判处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定期向执行缓刑机关报告活动情况。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不包括先行羁押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条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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