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履行监护职责要以尊重未成年人权利为基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都应当充分意识到未成年人与自己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未成年人的权利要受到特殊的保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这种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