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赠与登记的程序与买卖房屋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赠与和买卖属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故其过户登记程序也有所不同。在赠与时,需满足赠予人出于善意的赠与行为,受赠人应当接受,并进行过户登记。而在买卖时,需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相应的房屋价款,才能进行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十七条:“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办理。” 2.《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转让不动产权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3.《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物权的转让应当有法定的证明文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提供必要的证明。” 4.《物权法》第二十九条:“不动产权利的转让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经过公证或者登记机关确认。” 5.《物权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转让,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办理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6.《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赠与人对赠与财产在赠与时应当已经完全处分,赠与行为不得损害赠与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7.《物权法》第四十七条:“被赠与人接受赠与时,应当向赠与人领取赠与财产的实物,并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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