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是一种以一方提供物品给另一方使用为目的的合同,其续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不符合以下情况,则不允许续签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提出续订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续订合同。”即必须符合书面形式通知和对方同意的条件。 2.《物权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不动产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应当经过不动产权属登记机构登记。”即合同期限超过二十年需要进行登记。 3.《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合同被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应当终止。”即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终止的情况下不能续签合同。 综上所述,只有符合书面形式通知和对方同意、合同期限不超过二十年且已进行登记、未到期或未约定终止的情况下才能续签租赁合同。如不符合以上规定,则不允许续签租赁合同。 |